朔州秧歌戏形成于明末清初,发展于清末民初,兴盛于解放初期。从产生到现代,揭示出各个历史时期朔州秧歌的存在形态和曲式特点及其演变过程,以及在此演变过程中的主要代表人物和有着影响的事件,从而使人们更好的了解朔州秧歌如何走向民族化、民间化。
朔州秧歌戏的历史渊源有什么说法?
据踢鼓老艺人薛宏承叙述,在宋朝梁山泊英雄人物中,有一人被官府抓获,梁山弟兄乔装进城,劫狱救出。1123年,即北宋宣和三年九月,梁山好汉董平回潞州老家探母,被北辽掳于大黑河(现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南),同年十一月偷跑归途中匿名居顺义、鄯阳(现朔州)正遇当地“武坊”活动,董平和武坊学员一起改编表现梁山英雄劫狱救友,惩恶济善,除暴安良的踢鼓秧歌。之后,年复一年,逐渐形成了当地踢鼓秧歌舞蹈等舞蹈形式。踢鼓秧歌男主角扮演杨雄、宋江、石秀、武松、林冲、阮家三兄弟等梁山英雄人物。每逢节日,民间艺人自行组成演出班,表演形式以舞台、广场、街头为主,再加上小演唱,因而又称土滩秧歌,也是朔州秧歌的起源。
据《朔州志·艺文志》载,清雍正五年(1727年)知州汪嗣圣颁布的《禁夜戏示》中有:“朔宁风俗,夜以继日,惟戏是耽。淫词艳曲,丑态万状。正人君子所厌见恶闻。而愚夫愚妇,方且杂沓于稠人广众之中,倾耳注目,喜谈乐道,僧俗不分,男女混淆。……养夜之间,风清人静,萧板之声无远不闻”。据现存朔州马邑村《赵氏家志·记事八·唱愿戏》记载:“雍正六年(1728年),希富四十始有男,许愿周岁为送子娘娘唱愿戏,时有亘育红秧歌为六月六日淋生戏,于正日日戏翻舌终,将班请于奶奶庙,唱《祝愿》《刘婆送子》《拾金》《草场》……”。朔州刘家窑舞台题壁:“雍正九年七月,议合班秧歌到此一乐,唱《安安送米》《双驴头》《赶子》《教子》《斩子》……”这些记载都说明朔州秧歌在清初就有一定的演出活动。
清同治、光绪年间(1862-1908),地方剧种的发展,尤其是以北路梆子的兴盛,对朔州秧歌有着重大影响。朔州秧歌突破了“玩艺儿”“耍耍戏”“三小”的局限,规模逐步扩大、延伸,不仅能够演出情节和人物都比较简单的生活小戏,而且还能演出情节复杂、角色较多的大戏,逐渐向大秧歌阶段过度,如《乌玉带》《李达闹店》《老少换妻》等。
民国初年,众多的朔州秧歌班社常年演出,拥有了一批较受欢迎的、在艺术上有较高造诣的演员。朔州秧歌成为朔州地区演出的主要剧种之一。20世纪30-40年代,朔州秧歌剧种遭受到破坏。农村不能正常演戏,艺人们流离失所,许多班社纷纷解散,剩下的几个班社在朔州北部和南部深山中演出。演出时断时续,但秧歌艺术并没有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下销声匿迹。
解放后,朔州秧歌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新秀迭起,高手辈出。五十年代有周元(须生),唱腔圆润,韵味淳厚。六十年代有白俊英(工青衣),口劲好,吐字清,唱念俱见功夫。八十年代后起之秀侯启,属丑行,表演朴实无华,谑而不俗。在行当上新增了武生、刀马旦、武二花脸、武丑。唱腔方面,创立了新腔“黄牛调”、“改良二性”。乐队伴奏方面,尝试补进琵琶、二胡、大提琴、扬琴和部分铜管乐。表演方面使原来乡土气息浓厚的各种踢鼓动作,逐渐加工,成为比较优美的舞台程式动作,使秧歌的表演程式逐渐规范化。进入21世纪,朔州秧歌于2006年申请并获得批准,成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