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花鼓戏是由豫南民间小调、山歌、歌舞、小戏融合楚剧、黄梅戏的唱腔,同时吸收汉剧、曲剧的艺术特点,而逐渐形成的一个剧种,其起源于清代,先后经历了花会玩灯、打五件、打三件、地灯班以及花鼓班五个发展阶段。光山花鼓戏以演生活小戏见长,每班七八个人,一人分饰多角,不论男女演员都要熟悉武场,讲究唱、念、做、舞,体现行当特征。光山花鼓戏有剧目200多个,主要分为连台戏、本戏、垫台戏、饶戏四个门类。
光山花鼓戏发源经历了哪些阶段?
花会玩灯阶段
光山地区有丰富的民间歌舞和小调,因此被称为“歌舞之乡”。每当秋季丰收和春节前后,每个村里都会玩灯,进行庆贺,演岀节目有龙舞、狮舞、采桑舞、花挑舞、盘子舞、船舞、车舞等,同时,人们扮演各种典故演唱光山流行的民歌、山歌、田歌、儿歌、小调等。
打五件阶段
随着人们物质条件的提高,单一的玩灯活动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一种新型的灵活机动的文字形式——打五件,在农村和小集市上应运而生。演唱者背着上雕龙船或丹凤的木制架,架上放着锣、钗、小锣鼓、钹五件乐器,艺人自奏自唱,唱的曲调仍是光山流行的山歌小调,内容多是予祝福、禄、寿喜等一类的颂词,其唱词分定意而唱和即兴而唱两种。这种演唱形式光山民间称为“打龙船”。
打三件阶段
随着艺人演唱技艺的不断提高与发展,打五件逐渐演化发展到打三件,光山民间称之为三二对,即一人打大小锣、钗、一人司鼓板。演唱上二人也分工,一唱一合,这种形式已能演唱简单情节的小戏。后来,这种演唱形式与光山当地盛行的灯会相互结合,同时,融化吸收了光山当地的部分民间歌舞,逐步孕育出了光山地灯戏。
光山地灯戏阶段
光山地灯戏的演出单位叫“班”,多数由箱主组班,有的是由当地艺人和箱主联合组班,少数由艺人们共和组班。全班由五至九人组成,此时的地灯班,多数为季节性的演出团体,于农闲时演唱;少数斑(社)以此为生,常年在农村巡回演唱。地灯演唱时,没有明显的行当之分,只有男角女角之别,可扮演不同身份、性别的人物。演的多是二小的灯曲和三小的折子戏。随着地灯戏唱腔的日益丰富,打击乐表演形式等艺术的发展,为后来职业性花鼓班(社)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花鼓班阶段
据《光山志》记载,光山花鼓戏形成于清代乾隆年间,并在清代嘉庆、道光年间出现了正规民营的花鼓班(社)。到民国时期,光山县已有五六个班(社)。中国解放之前,光山花鼓戏艺人地位低下,只能在偏远的农村进行表演,解放初,在党的“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方针的指引下,光山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将几个花鼓班(社)合并为一个民营剧团,在这之后,光山花鼓戏由农村逐渐进入城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
1958年,“反右”斗争扩大化,波及到花鼓剧团,部分演员被除名,后期又受“信阳事件”的影响,人民生计已成问题,花鼓戏也就无法坚持演出。大部分演员又被下放回乡谋生。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后,在光山县筹建了半职业性的孙铺花鼓剧团,艺人在继承光山花鼓戏传统艺术特色的同时,在舞美设计、表演技巧、板式曲调,人物造型等方面都进行了创新,光山花鼓戏得以重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