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县柳林花鼓是山东汉族的一种舞蹈艺术。是一种民间鼓秧歌,起源于清初。以其独特的架子鼓方式、剧情和人物表现独树一帜,受到相关专家的高度评价。50年代初,刘桦鼓获得“华东文艺汇演”一等奖,赴朝鲜演出。
柳林花鼓所演绎的故事取材于《水浒》,讲的是河北大名府卢俊义为奸人所害即将问斩,宋江、吴用等梁山好汉化妆成花鼓艺人混进大名府,劫法场救下卢俊义。百姓将这一故事与本地流传的鼓子秧歌结合,变成固定的表现形式延续下来,最终发展成这种独特的汉族民间舞蹈。柳林花鼓原来有两部分,第一部分表现梁山好汉化妆进城、一路上边歌边舞的情形;第二部分表现劫法场大闹大名府,救出卢俊义的战斗场面。保留下来的仅是第一部分。
柳林花鼓柳林花鼓一直活跃在民间文艺舞台,通过一代代艺人丰富发展、完善创新,得以流传下来。
柳林花鼓因系民间舞蹈,历来为正史所不载,故从未见任何文字资料遗存。据老艺人回忆:柳林花鼓产生于1573年-1620年(明朝万历年间)。花鼓班子称“秧歌会”,由热心艺术的农民自愿组成,有会首负责会务。成员农闲演练,年节、庙会、庆典或应邀在红、白事上演出。新中国成立后,柳林花鼓受到各级政府重视,曾一度兴盛。1953年,花鼓队代表堂邑县(当时柳林属堂邑县建制)参加“华东民间艺术会演”获一等奖,被授予“文艺向导”锦旗一面,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周信芳亲自设宴款待全体队员。会后,又被派参加“祖国亲人慰问团”赴抗美援朝前线进行了慰问演出。此后,柳林花鼓一直活跃在民间文艺舞台上。
柳林花鼓以花鼓为主要道具,在伞、锣、鞭的配合下,载歌载舞,展示技巧。柳林花鼓表演的为一个固定的故事:元宵节之际,梁山好汉化妆成江湖艺人混进大名府,搭救被官府陷害的卢俊义。全队为固定的14人,每个人都有固定的角色:伞头1人:吴用,为全队指挥;头鼓2人:刘唐、李俊;二鼓2人:柴进、花荣;头锣2人:孙二娘、扈三娘;二锣2人:顾大嫂、乐大娘子;和尚2人:武松、鲁智深;老鞑子1人:宋江;憨小1人:燕青;京妈妈1人:金小姐(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所救之女,特来帮忙)。其中头锣、二锣、京妈妈5人为男扮女装。另外,这14个人物还分为“内角”和“外角”,以伞头为先锋,头鼓、二鼓、头锣、二锣为内角,两个和尚、老鞑子、憨小、京妈妈为外角。表演时,伞头持伞,头鼓、二鼓挎长带腰鼓,头锣、二锣提小锣,和尚拿棒槌,其余三人持鞭。
柳林花鼓的鼓最具特色,鼓带特别长,舞者挂于右肩,鼓则垂在左膝下,无论舞者如何翻、跳、打、扑、转,鼓总是紧贴于小腿部,而舞者就在这些剧烈的动作中有节奏的击鼓,堪称绝技。柳林花鼓的舞蹈动作带有很浓的武术风格,整个表演由“武场”的舞蹈和“文场”的演唱组成,称为“文武秧歌”。武场只舞不唱,文场只唱不舞。柳林花鼓的演唱基本上和《大名府救卢俊义》无关,曲调也比较庞杂,其演唱的曲调有《绣帐幔》、《好一朵奴女花》、《喜歌》、《爷爷儿出来吱呀呀》(爷爷儿为当地对太阳的俗称)、《河南有个王员外》等。人数固定,角色固定,每个人的表演套路也非常严格,演出时缺一人不可,少一人不行。舞蹈具有浓厚的武术色彩,演员需具有一定的武术功底。演唱则属于朴拙的原生态唱法。
柳林花鼓特色鲜明,风格独特,在各种“鼓子秧歌”中独树一帜,极具艺术价值。以花鼓为主要道具,在伞、锣、鞭的配合下,载歌载舞,一展身手。它是一种土生土长的汉族民间艺术,歌词中充满了当地人民的俚语词汇,对于研究当地汉族文化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生存发展方式对于研究汉族传统艺术的保存和发展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