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剧是流行于余姚、慈溪、宁波、舟山、上虞和绍兴的一种戏曲。是在民间歌舞“马灯”、“旱船”、“采茶篮”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初为近于说唱的“对子戏”,在余姚一带称作“灯戏”或“灯班”。由于姚剧语言通俗、流利、清晰,唱腔接近口语,往往一、二十句唱词顺而歌,一气呵成,节奏自然,犹如鸟声,常被称为“鹦哥班”。
姚滩由民间歌舞和说唱逐渐发展成民间小戏,俗称“灯班”,或称“灯戏”。“灯戏”多在元宵灯节时上演,后来发展到其他节日活动。清时出现了职业性灯班,如乾隆时的“才华班”,规模较大,角色齐全。1830年前后,职业性灯班开始向外发展,又有了“串客”、“花鼓”、“鹦哥”等名称。“鹦哥班”以其大段对白和清唱,巧嘴伶俐而著称。
姚滩艺人多数是农民与手工业者,如漆匠、簟匠、泥水匠、棕棚匠等,闲季组班。姚滩道具也十分简单,一块手帕,一把扇子便可粉墨登场。正因为其十分简便,人数又少,所以很适合在农村演出。但是,由于当时对这一剧种的偏见和滩簧班在演出过程中常夹杂一些不很文明的念白,滩簧班是不准在祠堂内或神庙内演出的,只能在野外倒置几只稻桶,上面铺些木板作为演出场地。
新中国成立以后,部分艺人对姚滩的内容和演出形式进行了改革,如排演现代剧目,实行男女合演等等。并在党和政府的关心下,于1954年成立了姚剧团。余姚和慈溪西北地区,上虞东部一带,广大农村中的业余姚剧团也如雨后春笋蓬勃发展,据不完全统计,在五六十年代,业余姚剧团曾有150多个,足见这一地方剧种生命力之强和群众基础之深。
姚剧伴奏乐器早期以滩簧二胡为主,另有三弦、月琴。建国后逐步增加了高胡、危琶、竹笛、扬琴、提琴、黑管、长笛、笙等。
早期余姚滩责以稻桶底为舞台,道具仅一桌两椅,服装男角戴西瓜顶帽或绍兴毡帽,穿长衫或竹裙,且角也只腰围彩裙,装个假头。一个班社仅一把二胡、一副夹莎担即流动演出于各地。进入上海后,服装、道具等虽有所改进,但仍简陋。建国后,已逐步发展为具有整套灯光布景和服装、道具的规模。
表演动作方面,姚剧素以生活气息浓郁,富具乡土风味为特色。动作逼真自然,如挑水织布、摇船、推磨等,接近生活动作而稍加舞蹈化,节奏感较强。建国后,向其他剧种学习了台步、功架、身段、武打以及趟马、水袖等程式动作,同时也向活剧学习,从而丰富提高了舞台艺术。
姚滩的唱腔淳朴优美,节奏明快,富有乡土气息,由基本调和小调两部分构成。基本调常用的是“平四”和“紧板”。曲体为“起、平、落”形式,平腔只用清板演唱,男女同调异腔,转换自然,女调的“平四”下韵,常衬有“嗳嗳唷”的衬音,清亮委婉,富有特色。“平四”一般用于叙述性唱词,较抒情,可以表达不同的感情;“紧板”多用于剧情紧张、气氛热烈的场面。另一类是小调,共有40余首,或为江南民歌,或为明清俚曲,常用的有《夜夜游》、《小扳艄》、《紫竹调》、《对花十送》、《五更调》等,音色醇厚,节奏轻快,雅俗共赏,并富有乡土气息。
一方面,余姚巩固和扩大演出市场,每年有近20场和160场姚剧戏剧演出。并投资支持姚剧原创剧目创作,创作了姚剧现代戏《母亲》《五月杨梅红》和《浪漫村庄》、姚剧历史剧《王阳明》等优秀地方戏。随着两年内制作一部新剧的进度。另一方面,搭建展示平台。组织定期演出,打造“周末剧场”等品牌演出,让姚剧更加亲民,普通百姓也能走进剧场欣赏到姚剧名家的精彩演出。在城市和农村地区,以姚剧友好协会和朋友协会等非政府组织的形式组织了友谊、观察和讨论等社会活动。迄今为止,已经连续在余姚和慈溪举办了三届“姚剧演唱大赛”。